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意义及对策

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意义及对策

作者:程道才系广州大学新闻学院教授  2019-05-13 09:20  新传播    【字号:  

近年来新闻作品版权侵权现象日趋严重,直接影响到传统媒体的生存与发展。在这种背景下,采取得力措施保护传统媒体的新闻作品版权,具有重要意义。保护传统媒体新闻作品版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加强版权意识教育、提高国民的版权意识,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增强传统媒体维权意识并主动维权,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合作建立新型版权利益分配与合作机制等方面入手,方能奏效。

【关键词】传统媒体  网络新媒体 版权保护 对策


以网站、手机媒体和数字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的迅速崛起,是近年来引人注目的新闻现象。信息容量巨大、传播符号多媒体化、传播速度惊人的新媒体,在为受众带来海量信息的同时,由于存在严重的新闻侵权现象,也对传统媒体带来了不小的冲击,甚至影响到它们的生存与发展。在这种情况下,采取得力措施保护传统媒体的新闻作品版权势在必行。

2017年 6月 9日,我国首届中国报业版权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的目的是提升版权意识,增强报业的版权保护、管理、运营能力,并引导更多媒体机构投入到版权保护中,共同促进中国报业的健康发展。

2019年 1月 8日,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指导,中国报业协会主办,江苏省报业协会、省版权协会协办,中国报业版权服务中心和现代快报承办的 2019中国报业版权研讨会在南京举行,来自业界、学界和司法界的 100多位“大咖”齐聚一堂,就版权保护经典案例及未来趋势展开探讨,并发出倡议,通过保护、维权、合作,建立自主平等、共融共生、共享共赢的版权交易市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副主任索来军在致辞中表示,内容产品是传统主流媒体的核心竞争力,必须加强保护,这需要业界的共同努力。中国报业协会秘书长胡怀福在致辞中建议,保护报业版权需“三联三做”:即抱团联合,做新产业;技术联结,做精内容;布局联保,做优生态。


一、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打击各种盗版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对于科学技术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十分重要。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做好这一工作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可以明显增强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我们知道,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影响力不大,在制定国际知识产权新规则中缺乏话语权。而在知识经济时代,伴随着科学技术和文化产业的飞速发展,版权产业所涉及的范围更为广泛,所涉及的内容更为丰富,所创造的价值更为丰厚。因此,在世界各国,特别是在一些发达国家,版权产业被视为核心经济利益加以重点保护;有些发达国家还时而挥动“版权保护”的大棒向我国施压,对我国进行攻击。在这一背景下,加强版权保护工作,不仅是发展我国科学技术和文化产业的需要,也是维护我国尊严、反击国外敌对势力攻击的必要措施。新闻作品版权保护是版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这一工作,有助于树立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国际形象,有助于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的国际地位。

(二)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有利于加强党和国家的舆论工作,促进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报纸、刊物、通讯社和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一直承担着确保党和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职责,在传播新闻信息、传达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宣传教育、提供文化娱乐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近年来由于受网络新媒体和智能阅读终端的冲击,上述传统媒体的发行量、接受率和广告收入出现明显滑坡,人才流失严重。应当指出,网络新媒体和智能阅读终端之所以能够快速崛起与致富,除了拥有新的科学技术之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大量地、毫无代价地使用了传统媒体的新闻作品资源。而新闻作品资源恰恰是传统媒体赖以与其他媒体竞争的核心资源。如果不加强新闻作品的版权保护,传统媒体的基本利益和生存环境就难以得到保护,就将面临逐步消亡的窘境。在这一背景下,党和国家的舆论工作和意识形态安全将面临十分严峻的现实。因此,加强新闻作品的版权保护,直接关系到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的舆论安全。

(三)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有利于我国文化产业和新闻传播业的发展

在知识经济时代,文化产业由于其低能耗、高附加值、行业整合能力强等特点,是创造价值和收益的重要行业,并具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新闻传播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领域,在创造价值和收益方面同样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而要使文化产业得到健康发展,其前提和基础便是加强版权保护。书籍、各种文艺作品、电影、电视剧和各类新闻报道作品,都是创作者的辛勤劳动成果,是在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基础上取得的。试想,如果某电影公司投资近亿元拍摄的影片,甫一投放市场便盗版满天飞,造成影片滞销和电影公司血本无归,还有哪家电影公司再敢于投资拍电影呢?传统媒体的新闻报道作品也一样,有的作品在采访和写作中投入甚多,但由于缺乏版权保护,甫一发表便被某些网络新媒体侵权转载,损失难以弥补。以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报道 2010年全国两会为例。报业集团派出了 20人的采访组奔赴北京报道两会,每人平均花费在住宿、交通、餐费等方面的开支成本达 1万元,如果加上工资、奖金,总支出达 27万至 30万元。而由报业集团付出如此巨大经济成本,凝结着记者、编辑心血的两会报道,一夜之间就被一些网络媒体廉价或无偿转载,经济效益甚微。长此以往,报业集团如何生存下去?因此,加强版权保护,直接关系到整个文化产业(含新闻传播业)的生存、稳定与发展。

(四)加强版权保护有助于构建媒体健康发展良性生态圈,促进媒体融合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之间的融合发展问题,并为其指明了努力方向:“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而要做到这一点,当务之急是要解决传统媒体的新闻作品版权保护问题。现在,传统媒体的新闻报道是我国新闻信息的主要来源,这些内容资源是大型新闻网站吸引用户的重要入口,也是互联网生态链的最重要一环。由于一些网络新媒体存在侵权行为和无序竞争,使得正版网站不能获得预期的用户流量,从而导致广告与增值服务等营收模式严重受损,其斥巨资购买的内容往往无法有效地实现价值回报。如果大型新闻网站的盈利模式难以持续,将引发网络版权交易市场的迅速萎缩,进而影响生态体系内的内容生产、内容改编、内容销售等环节的正常运行。显然,这与构建媒体健康发展良性生态圈是背道而驰的,也会严重影响媒体的融合发展。


二、.新闻作品侵权的严重性


据有关传媒机构专业人士调查,在新媒体出现之前,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之间的新闻作品侵权现象比较少见;而自商业网站和手机媒体等新媒体面世后,这一现象便多了起来,且愈演愈烈。如果说中小型商业网站对传统媒体新闻作品进行侵权,主要表现为转载或引用时不署名、不标明出处、篡改标题、断章取义、掐头去尾等方面,那么其他形式新媒体的侵权手段,则比前者更进一步。例如:以“今日头条”为代表的新闻客户端,主要通过“搜索链接”方式进行侵权,即通过对信息的整理、归类、排行和大数据处理,对新闻作品进行“二次加工”。再如:以微信公众号为代表的自媒体,新闻侵权现象同样严重。据微信官方公众号“微信公开课”发布的《为什么你的账号被封了》一文显示,自 2015年 2月 3日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微信公众平台关于抄袭行为处罚规则的公示》以来,微信公众平台日均处理的抄袭侵权单高达 600单,因抄袭被处罚的账号数达到 497个。 ①

事实证明,与商业网站相比,移动互联网新媒体侵权手法不仅更为“高明”,而且更为隐蔽,更加难以发觉。其原因在于:商业网站一般通过电脑进行操作,而电脑屏幕面积较大,作者、链接、出处还可以展示出来,便于查询。移动互联网新媒体则依靠手机进行操作;手机由于屏幕较小,显示上述内容的难度较大,一些操作者便将传统媒体的报道内容精华直接抓取过去,对信息来源、作者、链接等信息则只字不提。

中小型商业网站和移动互联网新媒体毫无休止的侵权行为,严重侵犯了传统媒体的新闻作品版权,同时也使付费购买新闻的大型网站深受困扰。因此,对上述媒体进行侵权治理,是维护传统媒体新闻作品版权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我国中小型商业网站和移动互联网新媒体的新闻侵权现象,大致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侵权的范围广,被侵权媒体众多。如有一家新媒体将自己的 APP与各大传统媒体的头条新闻进行深度链接,实际上是将这些媒体的头条新闻毫无代价地拿来“为我所用”。二是技术手段先进,隐蔽性强。中小型商业网站和移动互联网新媒体往往依托于各类网络新技术进行侵权,通过转码抓取复制、深度链接、改写加工原创新闻作品等多种手段,对传统媒体的新闻作品进行侵权,隐蔽性强,监控难,令传统媒体防不胜防。三是侵权获利率与侵权成本之间的反差太大,致使有些新媒体不惜以身试法。四是被侵权媒体维权比较困难,成本高,即使起诉到法院并胜诉,最终获得的赔偿也微乎其微,得不偿失。


三、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工作的对策


新闻作品版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共同努力,从多方面做工作才能奏效。

(一)加强版权意识教育,提高国民的版权意识

版权意识是国民素养的重要表现,是衡量国民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加强对各类文化产品(包括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提升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是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内容,应该切实抓好。近几年来,我国在加强知识产权(含版权)保护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不少国民对于保护各类文化产品(含新闻作品)版权的意义认识不足,版权保护意识淡薄,尚未形成尊重版权、尊重原创、使用正版的良好习惯和风气,热衷于吃“免费的午餐”。有些人甚至千方百计地无偿侵占他人的版权,为本单位或自己谋利益。思想意识决定具体行动。要想加强对各类文化产品(含新闻作品)版权的保护工作,就必须从思想教育入手,在全社会进行保护版权教育,宣传普及版权保护知识,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只有这样,才能提升全社会对文化产品(含新闻作品)的版权保护意识,才能提高版权保护的效果。网络新媒体从业人员也会通过全社会性的版权意识教育,提高版权保护意识,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加强自律,主动杜绝新闻作品侵权现象发生。

(二)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立法工作,加大新闻侵权的惩罚力度和赔偿力度

应该指出,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新媒体的崛起,原有的部分保护新闻作品版权的法律规定,已经难以适应需要。现行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虽然对保护新闻作品版权做了具体规定,但又明确指出“本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而对什么是“时事新闻”又缺乏清晰的界定,这就给部分网络新媒体进行新闻作品侵权留下了可乘之机。事实上,一些网络新媒体正是通过一味地扩大时事新闻“合理使用”的边界而进行新闻作品侵权的。有针对性地对涉及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与完善,已是当务之急。

另外,我们也应该看到,部分新闻侵权者之所以敢于一犯再犯,一个重要原因是认为新闻侵权的成本低,惩罚力度小,无所谓。事实也确实如此。目前,各地法院在判决赔偿标准时,一般根据《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确定的“千字 80到300元”的标准确定赔偿数额,最高判赔标准为 700元 /千字。由于判赔标准过低,且缺乏其他惩戒措施,一些财大气粗的商业网站和新媒体公司,根本不把它放在眼里,依然我行我素。因此,对于新闻作品侵权行为,应该提高判赔标准,加大惩罚力度,使侵权者望而生畏,真正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2018年 10月 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今日头条未经授权转载现代快报 4篇稿件,赔偿经济损失 10万元及相关合理费用 1.01万元。这一判决的重要意义不仅因其单篇稿件的赔偿金额创史上之最,而且从法理上驳回了今日头条认为“仅提供链接服务,已获得相关网站的授权,不存在侵权故意”的观点。现代快报社总编辑赵磊表示,版权保护的目的不是禁止使用,而是希望通过维权来进一步提高版权意识,在内容生产方与使用方之间建立一个合理的对价机制,建设一个良性发展的版权市场,形成一个传统主流媒体与新媒体 "共融共生、共享共赢 "的新生态。

(三)传统媒体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建立健全法制化版权资产管理与维护体系 ,坚决打击形形色色的新闻侵权现象

近年来我国传统媒体新闻作品侵权现象之所以日趋严重,也与传统媒体对新闻作品版权的保护意识淡薄、维权积极性不高有关。有的传统媒体负责人片面地认为,通过网络媒体转载,可以提高本媒体的知名度,同时也可为本媒体转载他人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因此对网络新媒体的侵权行为持容忍和纵容的态度。据《传媒》杂志《新闻作品版权侵权与防范》课题组调查,1/3的媒体单位出于提升自身影响力的考虑,乐意被转载;只有不到 1/3的媒体单位对于无偿网络转载无法容忍;还有一部分媒体单位虽无法容忍侵权行为,但也不会进行维权。 ②正是在传统媒体的容忍和纵容中,以转载传统媒体新闻作品起家的门户网站迅速做大并相继上市,并对传统媒体造成了越来越大的冲击。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传统媒体应该亡羊补牢,建立健全法制化版权资产管理与维护体系。例如:制定统一标准,解决媒体和记者职务作品的版权归属问题。《中国青年报》自2010年开始,就通过作者委托的形式,由报社出面进行维权,维权赔付归个人,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记者参与维权的积极性。再如:定期发布版权声明,建立反侵权公告机制。还有,设立专门部门或安排专人负责版权管理,将被侵权的文章全部公证下来,再向各侵权单位发律师函并附上公证书,然后与对方进行谈判,要求合理赔偿。

(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合作,建立新型版权利益分配与合作机制

由于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各自具有自身的优势,融合发展是大势所趋。为了妥善解决传统媒体新闻作品版权问题,努

力探索传统媒体与网络新媒体的新型版权利益分配与合作机制,

实为一种可行性选择。双方应该联合主管部门,围绕与传统媒体新闻作品版权使用相关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商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施行方案并予以遵循,以利于双方的融合发展。


注释:

①②《传媒》杂志《新闻作品版权侵权与防范》课题组 .我国新闻作品版权的现状、问题及对策【EB/OL】. 中国传媒网, 2016-08-17.

编辑:陈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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